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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宝铨事略(节录)
龚肇智
1908年发生所谓“民报案”,事情是这样:《民报》主编一直是章太炎,那时却换了陶焕卿,事前没有报告日本官厅。本当清政府早已要求日本政府禁止该报的发行,现有机可乘,借口违反出版法,不但禁止发刊,而且罚金150元。如期不交者,改处惩役,以一元一天折算。民报社本来经济就很窘追,无钱付这笔罚金。事到最后两天宝栓与鲁迅商议,恰巧当时许寿裳经手替湖北留学生译印《支那经济全书》,借用一部分经费,才解救这一场危难。
“民报案”后,清政府派遣大批密探去日本搜捕革命党人。宝铨怕泄露秘密,将同盟会浙江党籍焚烧。浙江同盟会党员
免遭损失。
《嘉兴市志资料》第二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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